中新社塔什乾11月29日電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第十二次會議28日至29日在塔什乾舉行,會議發表《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第十二次會議聯合公報》。
  公報中說,上合組織成員國將進一步擴大在經貿、金融、銀行、投資、科技、創新、交通、通信、農業、替代能源利用、節能等領域的互利合作。
  總理們強調,有必要加強對話、擴大財金合作以促進上合組織所有成員國社會經濟發展,深化地區經貿和投資合作,提高本地區在世界經濟中的地位。因此,本次總理會議通過的《關於成立上海合作組織開發銀行和上海合作組織發展基金(專門賬戶)下一步工作的決議》具有重要意義。
  總理們一致同意,加強交通領域多邊合作,將發展國際交通走廊列為優先任務。應有效發揮本地區現有過境運輸潛力,加速發展交通基礎設施,創造良好條件增加貨運流量,以擴大上合組織地區商品流通,提高投資積極性。
  本次總理會議通過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關於進一步開展交通領域合作的聯合聲明》,總理們據此責成繼續開展積極合作。
  總理們認為,進一步加強民航、公路、鐵路運輸協作,積極發展並有效利用多式聯運十分重要。為此,總理們強調,儘快簽署《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間國際道路運輸便利化協定》十分重要,將成為上合組織地區公路運輸領域互利合作的可靠法律基礎。
  總理們支持進一步積極開展海關合作,為貿易發展創造良好條件,包括完善海關管理、實現海關之間的信息共享、執法互助,運用現代化技術實現快捷通關,有效打擊走私及其他違法活動。因此,應儘快商定《關於交換商品估價信息議定書》草案。
  總理們還在加強農業、環境保護、人文、衛生等領域合作方面,達成多項共識。
  總理們支持同尊重上合組織基本原則和任務的國際和地區機構積極合作,歡迎吸納上合組織觀察員國、對話伙伴的潛力,參與本組織框架內的活動,促進地區共同發展和繁榮。
  公報稱,下次上合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會議將於2014年在哈薩克斯坦共和國舉行。(完)  (原標題:上合組織總理理事會第十二次會議發表聯合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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